鹤山市炎墨科技有限公司年增产1000吨液态防焊光阻改扩建项目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为推进和规范环境影响评价活动中的公众参与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》等法律法规有关公开环境信息和强化社会监督的规定,特发布本公示,征求公众意见。 (一)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:鹤山市炎墨科技有限公司年增产1000吨液态防焊光阻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:鹤山市炎墨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:鹤山市鹤城镇富强路83号、83号之一至之五,东经112°53′4.42″,北纬22°35′41.71″ 建设性质:改扩建项目 项目概况:本次改扩建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、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,总用地面积不变,仍为20965.02平方米,(建筑物)总占地面积7800.85平方米,建筑面积25125.69平方米。 本次改扩建工程的建设方案主要内容包括: 1、于树脂加工车间增设1套10m3反应釜,同时配套设置2个5m3高位溶剂槽以及2台自动拆包机(可提高生产过程的自动化程度);此外,增设一套500L反应釜以及1个500L高位溶剂槽,作为备用。 2、相较于已批液态防焊光阻产能,本次改扩建项目实施后最终成品液态防焊光阻产能增加1000吨、总体产能提升至15000吨/年(其中,对应中间产品感光树脂生产能力提升1750吨/年)。 项目建设完成后,产品输出类型分为液态光阻材料以及干膜防焊光阻,其中干膜防焊光阻产能设置为120万m2;液态防焊光阻总体产能为15000吨。 (二)征求意见稿全文链接 全文环评报告见附件2,如需查阅纸质报告,可电话联系020-82258189,或者发送请求至建设单位联系人邮箱1197430646@qq.com或者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2625681191@qq.com。 (三)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本项目周边3km影响范围内的个人及团体。 (四)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采用收集公众意见表等方式进行,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,对本项目持意见或建议的公众可通过下载附件1中的公众意见表,填写后发送至建设单位联系人或者环评单位联系人邮箱。 (五)公示时间 公众对本项目提意见的时间期限为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20日。 附件下载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xN1dc5M531FSW2SHIXKvxA(提取码:zliw) 鹤山市炎墨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粤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5月8日
查看分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