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鹤山市炎墨科技有限公司委托,广东粤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承担“鹤山市炎墨科技有限公司年增产 1000 吨液态防焊光 阻改扩建项目”的环境影响评价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、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令 第 4 号)的规定,需开展鹤山市炎墨科技有限公司年增产 1000 吨液态防焊光阻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,征求社会公 众对该项目建设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,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。 公示内容如下: 一、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:鹤山市炎墨科技有限公司年增产 1000 吨液态防焊光阻改扩建项目(以下简称“本项目”) 建设地点:鹤山市鹤城镇富强路 83 号、83 号之一至之五 建设性质:改扩建 建设内容:本次项目总投资为 1000 万元,总用地面积不变,仍为 20965.02 平方米,(建筑物)总占地面积 7800.85 平方米, 建筑面积 25125.69 平方米。项目建设完成后,产品输出类型仍为液态光阻材料以及干膜防焊光阻,其中液态防焊光阻产能提升至 15000 吨/年;干膜防焊光阻产能设置仍为 120 万 m2。 二、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:鹤山市炎墨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:鹤山市鹤城镇富强路 83 号、83 号之一至之五 联系人:赵工 电话:18038366559 联系信箱:shuangpei@cmcink.com 三、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环评单位:广东粤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:湛先生 电话:13826207230 联系信箱:1197430646@qq.com 四、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网址链接:链接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-HnJmL3_q6kXjFp_HAUG8w (提取码:u4dg) 五、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、传真、电子邮件、打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。建设单位将在项目公众参与说明中 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,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。 鹤山市炎墨科技有限公司 2023 年 3 月 27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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